“王佳佳案”引出的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争议|钛媒体金融
近日,河南37岁女法官王佳佳依法办案却惨遭杀戮一事在收集上连续发酵,背后牵出了法院与保险公司互助之事。据公开报道,今朝法院与保险公司互助的案例不在少数,包含湖北省高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黑龙江省高院与中国人保财险黑龙江分公司等,除了省级高院,还有市县级的法院,如牡丹江中院与中国人保牡丹江市分公司、敦煌市中院与中国人保财险敦煌支公司、西华县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西华县支公司等。
为什么法院要和保险公司互助,互助内容包含哪些,法院与贸易企业的互助是否会影响法院的自力性和司法的公道、公正呢。二者互助的风险有哪些呢。

“王佳佳案”回想
本年4月,骑着电动车(购于2021年,价钱1800元)的党某某,不测和李某某开着的小轿车相撞。党某左踝和左腕处,受到稍微擦伤。经交警部分事故责任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责,党某某无责任。病院开具证实住院29天,保险公司协商补偿12000,党某某要求补偿18000,因两边息争未成,2024年7月4日,党某某向河南漯河市郾城区法院提告状讼,哀求判令被告李某某和李某某投保的某产业保险公司补偿其医疗费等各类损失18832.93元。经党某某申请,本地法律局为其指定了援助状师。
此案由王佳佳法官承办,经公开开庭审理,依据党某某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具名确认的损失规模以及两边提供的证据,对党某某主张的医疗费、施救费等损失全体予以支撑;因其住院29天中的后14天并未现实住院,医嘱仅开具1盒口服止痛胶囊和3盒外用消痛贴膏,联合交警部分认定党某某伤势稍微及被告的答辩意见,故裁夺按15天计算住院炊事补贴费、养分费、照顾护士费、误工费、交通费;对短缺证据证实的其他产业损失哀求依法不予支撑。遂于7月23日判令某产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补偿党某某各项损失9384.89元。
讯断后,党某某对王佳佳法官未全体支撑其诉讼哀求心生不满,未经由过程法定法式追求办理,于8月7日18点左右持凶器进入王佳佳法官栖身的小区地下车库将其杀戮。
8月8日清晨3时许,公安机关在党某某家中将其抓获,抓获时党某某已惧罪仰药,处于昏倒状况。经送医治疗,党某某已无性命危险,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激发了普遍讨论,有网友指出,女法官有一个不合理的操作,他以为,党某某与李某某的车祸案件属于平易近事案件,正常环境下:原告要求补偿18000,被告要求补偿12000,讯断的时刻应该以12000为基点,原告赢了向上加补偿,原告输了就维持原有补偿。成果法官在庭审后无视两边主张,直接给出本身的讯断赔9000,成果被报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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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将处所法院和保险公司推上了风口浪尖,激发了网友对法院与保险公司是否存在好处运送的存眷,有人翻出了多个法院和保险公司签署了战略互助协定的案例,并暗示王佳佳法官可能是由于与保险公司有互助才会鉴定,比保险公司本来协商的12000元少赔党某某近3000元。
那么当前普遍存在的法院与保险公司的互助的目标是什么呢。二者的互助是否合理。存在哪些风险呢。
处所法院和保险公司的战略互助旨在破解“人难找、物难寻、执行难”
年夜多处所法院和保险公司的战略互助可以追溯至2018年,一位认识法院与保险公司互助的司法人士奉告钛媒体APP,“这一互助的目标是为了诉前调处顺遂进行,调节完成后当事人也好直接领钱,目标照样为了当事人。保险公司本身有个计算公式,好比他们法务算了应该赔10w,然则当事人那里要20w,法院调了12W,这时,保险公司那里能不克不及批这个数字,便是个问题,搞个互助,目标主要照样这类变乱能顺遂办理,能承认,别又进入讯断和执行阶段。”
在法院鉴定执行进程中,因为被执行人恶意规避执行、隐匿产业,造成了“人难找、物难寻、执行难”的场合排场,为保障当事人顺遂实现胜诉权柄,法院和保险公司搭建开放性互助平台。
例如,武江法院与中财保武江支公司签署执行救助保险服务互助协定及“执行无忧”赏格保险服务互助协定,联动为“切实办理执行难”终极目的提供新动力。执行救助保险是指法院作为投保人,以该院年度法律救助资金额度为保费基数,投保后保险公司即时放年夜救助金额的新型法律险种,旨在加年夜对刑事附带平易近事、交通事故补偿等涉平易近生“执行不克不及”案件中生涯艰苦当事人的救助力度。赏格保险是指申请执行人缴纳必定数额的保费购置保险,保险公司在商定的规模内推出赏格金,应用社会力气探求涉案被执行人及其产业线索,赏格胜利后,赏金由保险公司付出。
例如,山东省法院与中国人平易近产业保险山东省分公司签署战略互助协定,战略互助协定除运用“保全+救助”新模式办理执行难外,还拓宽了执行赏格、法律职员履职、破产治理人责任等保险。同时,两边还将在办理法律拍卖执行不畅、树立途径交通事故纠纷“网上一体化处置机制”等方面增强互助。
据法院表露,详细协定签订细节包含:一是在诉讼保全问题上,很年夜水平上为无产业包管的群众提供了便利,低落了申请人的保全本钱,削减执行风险;二是在继续执行问题上,在执行贰言审查和复议时代或执行贰言之诉的诉讼时代,申请人可经由过程购置责任保险后,申请法院继续执行,确保执行的最佳时期;三是在法律拍卖问题上,为动员社会潜在购置群体,在前期引进银行贷款按揭机制的根基上,继续在法律拍卖中提供法律竞拍如约保证金保险,进一步低落介入收集法律拍卖的门槛,减轻竞拍人的竞拍本钱,有用进步介入度,进步法律拍卖的竞拍率,维护申请人执行人的权柄,推进法院讯断的执行等。
从设定上看,战略协定的内容更多照样在保障庶民的根本权柄,并且介入“法律+保险”互助的不乏中国安全财险保险株式会社、中国人平易近产业保险公司、中国年夜地保险公司等头部险企,合规和信用值得相信。
不外,值得存眷的是,和保险公司签署战略互助的处所都属于要地本地或者经济次蓬勃城市、地域,而在北、上、广、深等经济靠前的城市对付这一互助却鲜有听闻。
网友对付法院与保险公司互助的见地
只管法院与保险公司的互助的初志是好的,然则“王佳佳案”所激发的一系列遐想,让不少人对若何监管二者的互助,若何保证二者不存在好处运送表现了担心。
有人以为,保险公司拉拢了法官和法院造成了“王佳佳案”的悲剧,假如替保险公司“讨价还价”成了法官的KPI,那么王佳佳如许的悲剧变乱只是开始,不是结尾。
但也有人以为,保险还不至于为这点蝇头小利砸了本身的招牌。与法院互助的保险公司年夜都有央企或国资配景,实力雄厚,假如是数据伟大的案件可能还有必定的“犯法吸引力”,但只为了少赔戋戋3000块钱就拉拢处所法官,对付法官和保险公司显著吸引力不敷,是以岂论从公司层面照样法院层面去“克扣”这点钱是没需要的。也有更理性的人表现,除非看到互助协定上或者另外的证据表现两边存在好处互换,否则不克不及随意马虎鉴定这种互助关系存在好处运送。
经由过程网友们的见地也可以看到,大众对付“官商勾搭”一词神经异常敏感,即就是一个好的初志也不免面对重复的质疑,以是有人以为,无论初志是何等合法,法律机关与贸易企业的互助都是不该该的。
也有司法人士推想,假如“王佳佳案”激发的舆情愈演愈烈,有关部分应该会规范二者之间的互助内容和规模,并将互助信息公开透明化。(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李婧滢,编纂|刘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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